国家标准《速溶茶》(GB/T 19637-2016)规定了速溶茶的名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机械含量、残留溶剂及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速溶茶要求不得添加任何色素、甜味剂、香料等,机械含量不得超过3%,残留溶剂应低于国家标准限定的极限值,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规定。
标志方面,速溶茶的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厂名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等信息。
在贮存、机械含量、残留溶剂及微生物指标等方面均有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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