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WD/CX 22——04A
1、 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及外购或接收 顾客的不 合格品的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并对其进行识别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与质量活动有关的材料不合格品和工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引用《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与《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手册》中相关术语及定义:
3.1工程产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所包括的建筑工程成品、半成品。
3.2外来产品:供方或顾客提供的产品。
3.3不合格品:未满足要求的产品。
4、 职责
4.l质量技术处主控本程序。负责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品的管理工作,参加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置后的重新检验,汇总、收集、整理项目部和各部门提供的和本部门日常工作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品的信息,责成发生部门、项目部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2质量技术处参加施工过程中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置后的验证
4.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并提出处置方法。
4.3物资设备处负责不合格物资的监督。
4.4项目经理部负责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和重新检验。组织本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参加重新检验。
4.5项目部质检员参加不合格物资的评审,并负责与物资供应商联络,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处置。
5、 工作程序
5.1不合格品的划分:
5.l.l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物资和工程不合格品,工程不合格品可分为两类:
a)一般不合格品:对工程施工效果、使用功能有暂时性的轻微影响,但对工程使用功能、结构和安全使用无影响或被监理、顾客通知的不合格品;
b)严重不合格品:对工程使用功能、结构和安全使用有严重影响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行业通报等)的不合格品。
5.2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隔离和评审
5.2.1一般不合格品:在施工中出现分部、分项工程一般不合格时,由项目部质检员进行标识,项目经理组织质检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评审,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表”,在处置并重新验证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5.2.2严重不合格品:在施工中出现分部、分项工程严重不合格时,项目部质检员有权立即停工、进行标识,并上报质量技术处和质量技术处和有关领导。总工组织生产副总、质量技术处、质量技术处、项目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部质检员进行评审,由质量技术处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表”,经评审确定处置办法后,由项目部进行返工、返修,并由总工组织有关人员重新验证合格后进行下一道工序。
5.2.3经验证、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物资及在搬运、储存过程产生的不合格物资由项目部材料员进行标识、隔离, 以免误用,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表”,同时对物资供方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进行相应处理。
5.3不合格品的处置
5.3.1处置方式:
a返工; b返修或让步使用、接受; c降级或改作它用; d拒收、报废。
5.3.2一般不合格品处置后,由项目部重新检验;严重不合格品处置后, 由质量技术处重新检验
5.4属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影响使用功能、安全、操作等方面的质量问题,由顾客与设计方进行协商并提出处置意见, 由公司按处置意见进行处置。
5.5当工程竣工交付或在使用中发现不合格品及潜在的不合格因素时,公司填写“工程不合格台帐”并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5.6不合格物资:各项目部每年年底和工程竣工时汇总本项目部不合格物资发生情况,以“进场物资不合格品登记台帐”形式交公司物资设备处,物资设备处汇总各项目部的不合格物资情况,作为公司以后评价、选择供方的依据。
6、 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7、 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记录
7.l不合格品台帐
7.2不合格品记录、评审处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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